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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网:成立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和印发《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稿日期:2011-05-23 00:00:00  点击:

各系(中心、部)、各部门

为推动学校信息化战略,经2011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并通过了《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

2.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一一年三月九

主题词:教育 信息 机构 办法 通知

黑河学院办公室      201139日印发

录入:孙爱芹    校对:车永宏 共印41

附件1

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先民

副主任委员:孙作勤 杨 宏(常务) 宋立权 

吕巧凤 李廷栋

秘书长:车永宏

副秘书长:许海深 吴晓莉 宁艳红 吴春娟 李秀娟 

崔胜文 王金刚

员:(按姓氏笔划)

万有善 王书武 王龙梅 王福军 王守文

王志宏 亢稚文 车文实 宁艳杰 谷柏玲

孙成业

许艳丽

姜德志 姜占民

葛淑

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专家组

长:王金刚

员:曹福全 曲凤成

    焦青亮

附件2

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校园网和学校主页的作用,保障OA办公系统、教学网络管理系统、科研网络管理系统、数字图书馆等应用系统的平稳运行,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主页信息及面向社会互动服务内容是宣传学校建设与发展成就,展示学校形象,促进学校博乐棋牌的窗口。抓好校园网主页信息建设,让博乐棋牌:的人了解博乐网:,对扩大博乐网: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提高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三条 网络信息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校园网主页信息及面向社会互动服务内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要坚持时效性、丰富性、真实性的原则,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网络信息工作以校园网和学校主页为依托,实行二级管理。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宣传部、网络中心等部门经校长授权组成校级管理组织,并成立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校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各系(中心)及其它处级单位网络信息工作小组为二级管理组织。

  第六条 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工作。黑河学院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成学校网络信息工作专家组,为学校网络信息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及决策咨询。

第七条 各系(中心)、处级单位成立网络信息工作小组,由该单位的负责人任组长,另设一名网络信息员,负责该单位的网络运行和信息管理工作。网络信息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须报送学校办公室备案。若该小组人员有变动,应及时确定继任人,并将变更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学校办公室职责:

  ()组织制定校园网和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及经费预算方案、学校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并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学校批准,然后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制定有关信息标准;

   ()组织审定各系(中心)、处级单位的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及网页内容,组织学校与校内各单位签订《黑河学院用户入网责任书》和《黑河学院网上信息发布授权责任书》,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

第九条 发展规划处职责

()参与制定校园网和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及经费预算方案、学校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并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学校批准,然后配合办公室做好实施工作;

  ()参与制定有关信息标准;

  ()参与设计、制作学校主页;

  ()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各系(中心)、处级单位的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及网页内容,监督和考核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

()具体负责学校主页中重要数据信息的审核监督。

第十条 宣传统战部职责

()参与制定校园网和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及经费预算方案、学校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并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学校批准,然后负责组织实施;

  ()参与制定有关信息标准;

  ()参与设计、制作和维护学校主页,设定网上栏目并对有关栏目进行维护;

  ()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各系(中心)、处级单位的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及网页内容,监督和考核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

  ()具体负责学校主页重大新闻的发布与监督。

第十一条 网络信息中心职责

()参与制定校园网和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及经费预算方案、学校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并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学校批准,然后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校园网的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负责组织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数据库系统、网络安全防范、OA办公系统、网络教学资源平台、数字图书馆等校园网应用系统的研究开发、建设、运行维护;

  ()参与负责制定有关信息标准;

  ()设计、制作和维护学校主页,设定网上栏目并负责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会同有关部门审定系(中心)、处级单位的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及网页内容,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

  ()负责为校园网用户、学校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 系(中心)、处等独立单位网络信息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根据学校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网络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学校网络信息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网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按照学校统一规划的要求,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站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维护本单位主页,设定网上栏目,按规定程序报审本单位上网内容,做好本单位上网信息的管理工作;

  ()完整、准确地建立本单位基础信息库,及时向网络中心提供本单位上网信息,为更新学校网上公共信息和对外发布信息服务;

  ()协助网络信息中心做好有关调研工作,收集本单位上网用户情况、意见和建议等,并及时向网络中心反馈,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切实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选定本单位网络信息工作负责人和网络信息员,为网络信息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检查、督促网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加强对网络信息工作的指导。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主页版面整体更新及主页中重要数据信息的更新,须经学校办公室和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报主管网络信息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具体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完成。

  第十四条 校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公共信息发布和管理以及学校中文版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由主管网络信息工作和主管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五条 宣传统战部、网络信息中心、外事处负责中、英文版信息的采编、制作、发布和管理工作,由英语系负责翻译,由主管外事工作和主管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六条 宣传统战部、网络中心、外事处负责俄文版信息的采编、制作、发布和管理工作,由俄语系负责翻译,由主管外事工作和主管安全保密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七条 各系(中心)、处级单位分别负责学校主页中与本单位工作有关栏目信息的采编工作,以及本单位主页信息的采编、制作、发布和管理工作。拟发布的信息由部门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拟通过学校主页对外发布的信息,需报网络信息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和登记备案。各单位自己制作和维护的主页须在该主页版权处注明信息更新日期、制作和维护单位名称。

  第十八条 保证网络安全是全校师生员工的重要责任。网络信息工作必须严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和主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抗拒和破坏宪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创建本单位网站和制作主页,同时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黑河学院用户入网责任书》和《黑河学院网上信息发布授权责任书》,承担本单位上网信息的质量和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所负责的网络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具体要求为:

  ()学校主页的中文版、英文版和俄文版中的主要公共信息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每月更新一次;

  ()各单位负责在每月十日以前向网络信息中心提供上述版本主页中与本单位工作职责相关栏目的上网信息素材;

  ()学校主页上动态信息按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由各单位负责随时更新和维护;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学校主页上的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每周处理和答复一次。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其国内外工作信息往来中应使用带有黑河学院域名(hhhxy.cn)的电子邮件信箱。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若增设信息点,要写出申请,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到学校办公室备案,交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组织施工,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签订《黑河学院用户入网责任书》。

  第二十三条 由学校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进行日常考核,每年年终会同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及图书馆等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和评比。

  第二十四条 每年年初召开学校网络信息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学校网络信息工作,研究本年度学校网络信息工作,并对学校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表彰优秀网络信息工作单位、优秀网络信息工作负责人、优秀网络信息员和优秀信息,公布不合格单位和个人名单。

  第二十五条 利用校园网主页专题栏目以及各系(中心)、处级单位的信息工作专用电子邮件信箱,通报学校阶段工作安排及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不定期地召开各单位网络信息工作负责人和网络信息员会议,进行研究和交流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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